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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9年01月03日 10:12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部委属高校除外)和高职院校。

二、报送内容

(一)数据填报。各高校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gxsys/)进行填报,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各高校年度报告填写参照模版(见附件,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大小不超过20M。网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牢固树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逐级分层夯实责任。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编写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如实填写相关数据。

(二)请各高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前发送到邮箱shiguanchu@oa.xust.cn,以便于发放登录账号和密码。

西安科技大学联系人:刘琳、田俊峰,电话:029—83856290。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何文来,电话:029—88668917。

附件: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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