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级部门文件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上级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1月25日 10:16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将《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和科研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安排

2019年1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底)。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地检查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消防总队组织安全技术专家开展实地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6月)。各高校要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在此基础上,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基础条件和实验室的专业门类特性,不断完善高校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二)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各高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控措施,严防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严防超量储存。针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一次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集中开展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整治。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从学校领导到院系领导,再到实验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检查实验物品的性质、存储的数量以及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加强实验室建筑防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筑防火符合要求,全面提高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到“一室一预案”,严防灭火过程中引发新的火灾爆炸事故。要建强高校的微型消防站,落实执勤值班力量,配齐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快速处置、灭早打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广大师生和实验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初起事故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剖析学校科研机构典型火灾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各环节专项检查。各高校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落实情况等。排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二)各高校要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常识教育。

(三)各高校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校园在建工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高校确定一名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于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前发送到邮箱sysxh@snnu.edu.cn。

(二)请各高校根据自查情况,认真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将工作报告和台账电子版(WORD格式)以及纸质件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ysxh@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联系人:李召虎、李坤 029—85310376

高教处联系人:何文来 029—88668917

稳定办联系人:张 敏 029—88668630

科技处联系人:杨 丹 029—88668675



上一条: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