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心规章制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规章制度 >> 正文

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2019年06月27日 16:47

(一)教师根据教学需要使用实验仪器,必须提前填写申请表,以便实验员准备所需仪器。

(二)化学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三)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所有仪器的需登记购买日期,对每个仪器按要求进行编号、贴标签、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

(四)所有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需向管理人员申请,按规定填写《实验室仪器借用申请表》,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存放。仪器借用到期后如需续借,应按照规定重新申请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借物单。借用仪器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实验仪器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需系主任签字方可借用,在借用期间损坏设备仪器的,按原价赔偿。

(五)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六)实验前应检查各种实验仪器,有无缺损,有情况及时反映。

(七)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的,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八)有意偷盗或损坏仪器零件的,除按原价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易碎破片,如因擦拭不慎损坏的,由实验老师按情况决定是否赔偿。

(十)实验完毕后,各组应清点仪器有无缺损并把情况报告老师,如未清点,发现该组仪器缺损者,由该组学生负责赔偿。

(十一)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十二)如仪器需维修,需申报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单。对相关仪器进行定期保养。若达到使用年限且经鉴定无法正常使用,上报固定资产科进行报废处理。 

(十三)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统计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及相关运行记录表。



上一条:实验室钥匙管理制度
下一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