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实验室师生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2、各实验室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存放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实验室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并建立危险品台帐。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不做统一购买,由各实验室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安排。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实验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险品的存放数量向测试中心进行报备,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各实验室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每学期统一汇总测试中心,由中心留底保存。
5、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五、危险品的运输和搬运管理
1、运输危险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险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险品的运输工具。危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6、搬运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7、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的存放管理
1、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在固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危险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4、危险品存放点应张贴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危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9、危险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七、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品的使用根据项目安排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
5、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不可多拿。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测试中心负责回收处理,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有测试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九、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后果自负。
2、本制度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